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给予什么处分

2024-05-17

1.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给予什么处分

法律分析: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给予什么处分

2.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法律分析: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除党籍处分。
法律依据:《共产党纪律处条例》
第八十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利益本配偶、及其配偶等亲属其特定关系收受财物情节较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三条 收受能影响公执行公务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情节较重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给予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明显超礼尚往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3. 收受可能影响正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相关介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收受可能影响正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4.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单位员工和客户使用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摘要】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单位员工和客户使用了【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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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回答】

5. 不准接受什么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

关于禁止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和其他服务的行为的规定。这里所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是指提供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对方当事人与执行公务的党员领导干部在特定条件下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所形成的权力和地位会对对方当事人的某些利益造成影响。如某税务局的领导干部接受纳税人安排的宴请活动,就属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判断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不以党员领导干部的主观意愿和主观想法作为依据,而以客观上党员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所形成的影响可以给对方当事人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利益造成影响为依据。这里所说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都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和交易性,其实质上是一些单位和个人企图通过这种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公正地执行公务的行为施加影响,从而使得党员领导干部为其获得某种利益提供支持和帮助。
  相比于《廉政准则(试行)》,修订后形成的《廉政准则》在第一条第二项增加了“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这主要是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可能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公正地执行公务的行为已经不再限于礼品馈赠和宴请。从实践来看,一些新的形式,比如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已经成为某些单位和个人,用来对党员领导干部公正地执行公务施加影响,从而为其谋取利益的重要手段。

不准接受什么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

6.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行为如何认定,处分如何把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网页链接):
第八十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二条规定,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三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六条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九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一条规定,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三条规定,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四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7.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如何量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网页链接):
第八十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二条规定,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三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六条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九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一条规定,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三条规定,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四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如何量纪?

8. 收受不影响公务执行的礼金是否违纪是什么条例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红包礼金是否属于违纪违纪行为要视具体情节,应从三个层面来认定是否违纪、违规甚至犯罪:

1在收、送双方之间原有礼尚往来,往来的数额大到相等升相差不大的,属于正常的礼尚往来,不应认定为违规收受礼金。

2.收受管理对象、下属人员、请托人、或在项目工程验收等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礼金的行为是违反了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理应受到党纪、政纪的处理。但能主动交待问题,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说明情况,积极退还等具有从轻情节轻的,给予警告、记过(严重警告)等处分 。收受管理对象、下属人员、请托人、或在项目工程验收等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为他人谋利,情节较重的,属于较重的违纪违规行为,给予行政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3.收受管理对象、下属人员、请托人、或在项目工程验收等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数额达到《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刑事立案标准的,涉嫌受贿罪,应给予刑事处罚。

相关规定如下: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