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 案例分析题

2024-05-17

1. 财经法规 案例分析题

答案来自:江苏-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 

⑴ 销售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①未按照规定向B市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税务登记。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本案中,电线电缆厂应该首先到市主管税务机关为其在B市设立的临时销售点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销售点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其总机构电线电缆厂的税务登记副本到B市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②未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本案中,销售点在B市的经营时间从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已经超过了180天,应该在B市办理税务登记,而销售点没有办理,因此违反了税收征管的有关规定。

③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⑵ 税务机关可以对销售点核定应纳税额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5条、第37条的规定,纳税人(包括单位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③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④岁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⑤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

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⑦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

该销售点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所以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

⑶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不当之处;本案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但是办案中税务机关对税收保全措施的实施不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第42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本案中,刘某只有一处住房并且是普通住房,显然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执行范围。税务机关查封刘某的住房,属于执法不当。

财经法规 案例分析题

2. 关于财经法规的一道案例分析题

(2004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试题的第六大题第一小题)
 1.〔正确答案〕(1)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2)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等的登记工作。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应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3)属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

  该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供货商有权要求该公司给予支票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

  中国人民银行可对该公司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4)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5)应当签名并盖章。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3. 财经法规 案例分析题

(1)该私营企业老板的观点不正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办理纳税登记是征纳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是纳税人取得合法地位的标志。所以该私营企业老板应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
(2)该私营企业刚进行了工商开业注册登记,所以他应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3)该私营企业应该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财经法规 案例分析题

4. 财经法规 案例分析题

【分析】
(1)写为“零拾月零贰拾日”不对。(1分)正确的写法是“零壹拾月零贰拾日”。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或壹拾的,日为壹至玖或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 (3分)
(2)B公司财务人员只持银行汇票联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其开户银行不会受理B公司的提示付款。(2分)根据《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示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一联,银行不予受理。(2分)

5. 财经法规 案例分析题

本案例重点考核《会计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与《票据法》。

1.财务人员将时间写为“零拾月零贰拾日”是不对的,按规定应当写为“零壹拾月壹拾伍日”。
理由:出票日期在填写时,月为壹、贰或壹拾的,日为壹至玖或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2.B公司财务人员只持银行汇票联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其开户银行不会受理B公司的提示付款。理由:根据《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示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一样,银行就不予受理。

财经法规 案例分析题

6.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

M市某私营企业于2008年3月1日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塑料包装物的批发与零售业务,2008年5月20日该市国税局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办理税务登记,逐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于1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并处罚款2000元。该企业老板认为税务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不正确;认为税务登记办不办都可以,只要缴税就行。 
请说明以下的问题: 
(1)该私营企业老板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该私营企业应该办理哪种税务登记? 
(3)该私营企业应该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办理税务登记?
答案详解
(1)该私营企业老板的观点不正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办理纳税登记是征纳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是纳税人取得合法地位的标志。所以该私营企业老板应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 
(2)该私营企业刚进行了工商开业注册登记,所以他应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3)该私营企业应该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7. 经济法学 案例分析题

乙向甲购买彩电的行为属于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行为。
本案中如果乙在合同成立后一年以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则法院应当判决撤销合同,乙退还彩电给甲并不负价金。如果乙超过一年才起诉,则双方的买卖合同生效,乙应当支付约定的价金5000元并承担违约责任。而且,此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经济法学 案例分析题

8. 求助财经法规案例题

1、该罐头厂2011年5月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是=580000*13%+21760+1000*7%+18000*17%=100290元 (选B)

2、该罐头厂2011年5月应纳增值税额是=850000*17%+42120/(1+17%)*17%+20000*17%-100290=53730元   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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